動保法制訂至今已十餘年,但台灣的動物依然得不到應有的保護,同伴動物遭到虐待、野蠻捕捉、悲慘收容與撲殺,而經濟動物與實驗動物更是悽慘有加,圈養的野生動物主管機關互踢皮球,社會的動物虐待事件層出不窮,卻無法落實執法。現有中央動保單位層級太低,以及動保和畜牧、防疫檢疫的混淆,正是悲劇的主因。例如,中央動保主管單位是一個最低層級的動保科,屬於畜牧處管轄。畜牧處的職責在於如何最大化畜產品,而動保科職責是保護動物,結果是畜產管動保,殺動物的管救動物的。這樣的體制如何做好動物保護?特別是對經濟動物與實驗動物的保護?

農業部目前規劃的組織

今年是個改變的關鍵時刻。

馬英九總統已公開宣布新的中央政府組織,將在明年一月一日上路,目前,「中央政府組織法」已進入朝野協商,部會的層級已經確定,農委會升格為農業部。在行政院版的「農業部組織條例中」,把動保科與畜牧處合併為「畜產及動保司」。表面上看起來,動保科從科跳到司是三級跳,實際上只是換湯不換藥。

過去十幾年,我們有動保法,但卻沒有一個強而有力的執法機關。現在,是我們唯一的機會,可以爭取一個中央一級單位的動保主管機關。我們要的是完整而獨立的「動物保護司」,拒絕被畜產部門分割、邊緣化的「畜產及動保司」。原因如下:

1.    升格後的農業部把畜產和動保合併為「畜產及動物保護司」,然而並不會改變動保單位的地位。

目前畜牧處有家禽生產、家畜生產、污染防治、牧場管理、食品加工、動物保護六個科,動保科只是其中之一。在以畜牧產業為主的畜牧處理,動保一直是處於邊緣地位。未來的「畜產及動物保護司」仍然會以畜牧產業為主,在政府經濟掛帥的情況下,能賺錢的畜產部門才是核心部門,必然囊括多數經費與人員配額。而不具經濟利益的動保單位將依然處於邊緣地位,經費與員額都會遭到嚴重排擠。如果「畜產及動物保護司」通過,我們得到的將不是一個完整的動物保護司,而是1/6或1/7個動物保護司,我們要這種七折八扣的動保主管機關嗎?

2.    拒絕「畜產」及「動保」的從屬關係。

農業部本是以農畜產品的經濟極大化為宗旨,故「畜產及動保司」的司長必然由畜牧背景的人出任,主管既然出身於畜產背景,就改變不了畜產管動保的格局。因此,我們拒絕「畜產」及「動保」的從屬關係,唯有將動保司從畜產部門獨立出來,成為獨立的一級主管單位,才能真正落實動物保護。

3.    畜產和動保本來就是兩種互相衝突的思維,如何能期待「畜產及動保司」發揮監督經濟動物的飼養與屠宰人道化?

過去,畜牧管著動保,根本是荒天下之大謬。畜牧處為了經濟利益,經常放任、甚至鼓勵業者違反人道飼養與人道屠宰。而動保科是畜牧處的下屬單位,有可能頂撞上司,貫徹動保法對經濟動物的保護嗎?未來「畜產暨動保司」雖然表面上動保與畜產對等,但實際上依然是畜產優於動保,畜產牽制動保。

4.    建立更具前瞻性、預防性和整合性的機制,以更積極角色專責處理保護動物事務。

有鑑於世界潮流,動物保護已成為專業學問,需要專業人力作有效規劃及落實推動,整合分散在各處的動物相關業務。因此,將所有與動物保護領域相關事宜,成立一專責「動物保護司」進行專業而整體地監督、管理,已是不可迴避之事。動保已不是簡單的愛心良心事業,而是牽涉到多方面專業知識、技能的業務。正因為如此,「動物保護司」絕不能是附屬於畜產的半吊子單位,而必須是獨立且完整的單位。


現代國家為什麼需要動物保護?原因就是在人類永無止境的貪婪自私下,動物不斷受到摧殘、酷刑與毀滅。而要對抗強大無比的「貪婪自私」,讓動物免於人類殘酷侵害,我們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動保一級單位──獨立的動保司。

我們反對把動保和畜產和在一起,我們要求把動保司從畜產部門獨立出來,成為獨立的一級主管單位。

時間不多了,機會錯過就不會再來。

下會期九月開始立法院即將審議中央政府組織法,我們必須在這短短時間內,團結起來,在這千載難逢的機會中,共同爭取完整而獨立的「動保司」。

發起人:朱天心
聯絡人:黃泰山(0910757871、tanshan123@hotmail.com)

「催生動保司行動聯盟」目前聯盟成員(按加入先後順序排列):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、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、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、桃園縣推廣動物保護協會、中華民國彩虹貓關懷流浪貓協會、台南市流浪動物研究協會、高雄市蘭若護生協會、台中市防止虐待動物協會、台灣福爾摩莎保護動物協會、花蓮縣動物權益促進會、花蓮縣保護動物協會、大學動物保護社團連線(全台共35個大學動保社團)、台中市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、台灣樂活動物協會、中華民國菩提護生協會、台灣綠黨動物支部、福爾摩莎動物權利小組、台南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 、桃園縣動物保育協會、古代同盟會、新竹市保護動物協會、 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(持續增加中!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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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轉載自 關懷生命協會 lca_logo.png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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